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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助力东北振兴——访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
2019-10-15 12:58:48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尚丹宁
金秋时节,辽沈大地洋溢着丰收喜悦,激荡奋进力量。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魏举峰(右二)

新中国成立70年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攻坚克难、砥砺前行,走出了一条具有辽宁特色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之路,取得了突出成就。

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对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重大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对东北振兴的全面领导提出明确要求,为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立足新方位、找准新坐标、展现新作为,指明了努力方向,注入了信心动力。

近日,记者对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进行了专访。

宜居辽宁

目前,辽宁省在住房保障、宜居乡村建设、装配式建筑等方面成绩突出,城市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这些突出成就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使辽宁变得越来越宜居。

辽宁省住房保障实现重大突破。魏举峰说,截至2018年年末,全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为34万户各类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从2005年率先在全国开展大规模棚改,全省已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179.6万套,50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通过棚改改善了居住条件。目前,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1平方米,住房保障覆盖面超过22%,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面超过85%。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总投资55.7亿元,改造老旧小区4258个,涉及居民132.5万户,改造面积8838.7万平方米。同时,推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宜居乡村建设使辽宁的乡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魏举峰说,在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的同时,辽宁省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自2012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明确了实施范围,确定了4类重点对象。辽宁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以4项整治、4项改造、6项提升和1个打造为主要内容的“百千万宜居乡村创建工程”,其中88个乡镇成为全国重点镇、13个乡镇获批国家级特色小镇,20个省级特色乡镇获批,农村“户分、村收、镇运、县区处理”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建立。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33万户,使4.2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城镇功能基本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日趋城市化,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乡村居民幸福感大幅提升。

目前,装配式建筑已在辽宁蓬勃发展。魏举峰告诉记者:“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省份,我们起步早、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扶持企业快速成长,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建筑业规模快速扩张,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全省各种类型建筑业企业1.3万余家,从业人数达到130万人,其支柱产业地位逐步确定,支柱产业支撑作用愈发明显。2018年,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3%,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845万平方米。2017年,沈阳市被评为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获评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

现在,辽宁城市的承载能力大幅提升。魏举峰强调:“我们大力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逐步完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全省共排查70条城市黑臭水体,已基本完成整治任务66条,其余4条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主体整治工程。沈阳、葫芦岛分别获得国家第一批、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国家资金支持6亿元和4亿元。全省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共141座,计划提标改造56座,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55座已通过环保验收或第三方检测,1座正在开展第三方检测。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供热面积由1985年的1048.9万平方米增长至2018年年底的13.4亿平方米,省辖市集中供热率达到97%。供水能力由1980年的291万立方米/日,增长到1058.52万立方米/日,县级及以上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7.72%,彻底告别了“三峰供水”模式的历史。城镇燃气管网由1980年的2462公里发展到目前约33725公里,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7%。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2561个、公共机构4107个、相关企业4850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断提高,62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到25762吨。出台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全省新建改造城镇公厕1672座。2010年、2015年,沈阳、大连先后正式迈入地铁时代,线路总长分别为114公里和130公里,为建设美丽辽宁、宜居辽宁提供了重要保障。

目前,辽宁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成效。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魏举峰特别指出,全省共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9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4处。辽宁在保护原有自然文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步建立了“点(历史建筑)、线(历史文化街区)、面(历史文化名城)”相结合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未来可期

当前,辽宁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瞄准方向、保持定力,深化改革、破解矛盾,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助力东北振兴。

在这新的历史起点上,魏举峰表示,辽宁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国家发展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东北振兴的重大意义,落实党中央关于东北振兴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在改善民生、拉动经济、促进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力争实现全省“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建有所成”。

在“住有所居”方面,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到202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2平方米以上,推进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体系逐步健全,到2020年,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3%。城乡生活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20年,全省解决500万存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解决300万新增人口城镇化。

在“居有所安”方面,要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到2020年,用水普及率达到99.5%,燃气普及率达到97.5%,集中供热率达到97%,污水处理率达到95%,市、县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比例不断提高。建成1~2个海绵城市试点;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1个、省级节水型城市3个,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型小区(社区)135个。加强“宜居乡村”全面建设,创建100个“宜居示范乡”、1000个“宜居示范村”、1万个“宜居达标村”。到2020年,建成一批“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农村群众享受与市民等同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要使城镇布局科学合理,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都市区建设为带动,以重点县城、新城新区为突破口,以节点城市、重点镇和特色镇建设为补充”的城镇体系结构,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在“建有所成”方面,要让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占GDP比重保持稳定,高资质等级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特级企业两家、一级企业100家,保持万家建筑业企业总量。规范设定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46个审批事项清单,制定了审批流程示范文本,明确审批时限。如期搭建启动省级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与国家和各市(本溪除外)系统数据对接。实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全过程电子招标,市场交易行为更加规范。工程质量投诉量逐年下降,大中型项目工程一次验收通过率稳步提升。每年争创两项以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建筑节能要初显成效。到2020年,城镇居住建筑普遍执行节能率75%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保持勘察设计业持续发展。到2020年,勘察设计企业数量超过900家,从业人员达到7万人,实现年营业收入500亿元。

久久为功

当前,辽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魏举峰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以及辽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确定的目标任务,需要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奋力开创辽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辽宁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继续坚持调控不放松,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坚持因地制宜,重点加强对热点城市的调控,继续指导沈阳制定“一城一策”方案,建立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实现一手房、二手房、租赁房、抵押房“四房网签”全覆盖,进一步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还要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早期棚改小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做好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居民满意度评价,同步建立维修管护长效机制。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分配入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积极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督促各地尽快编制年度目标,建立基础项目库,积极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排查改造工作,推进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逐步提高,到2021年实现“三个基本消除,一个显著提高”的目标。

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巩固和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编制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分类指导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厕所革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督促尽早建成并投入使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和收运体系建设,规范建设建筑垃圾处理消纳场。深入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85%的行政村。积极探索研究适宜辽宁实际的城镇公厕建设新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公厕建设改造,逐步实现城镇公厕均衡化分布。通过大数据、“互联网+”、“厕所云”平台等方式,方便群众就近寻找厕所。

积极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明确夯实发展目标,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15%。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顶层设计,落实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发挥沈阳、大连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各地共同发展,加快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落地,促进产业链培育。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在试点地区明确一定比例的工程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动建立成熟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

持续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严守安全生产红线,严格各方责任落实,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部分城市燃气违章占压清理进行现场核查,加大事故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

魏举峰表示,要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必须致力于绿色城乡发展,强化“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做到位,以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优异成绩为实现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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