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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卢天锡:为城市活力“焕新” 为乡村振兴 “添彩”
2021-03-07 10:16:44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王晓霞

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现场不断响起热烈的掌声,代表委员们备受鼓舞。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卢天锡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思想深邃、影响深远、饱含深情。报告中提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内容很多,我倍感振奋、倍受鼓舞、倍添信心。让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报告提出‘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在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等方面强化政策配套,民生情怀如春风拂面。”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卢天锡告诉记者。

对于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尽责,卢天锡有着自己的领悟:“人大代表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既应该建好言、支好招,又应该干好事、出好力。”今年两会,他从“加快构建城市更新工作体系” “尽快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准备了5份建议,切实履职尽责,将基层的呼声和愿望带上两会。

为焕发城市活力“加码”

加快构建城市更新工作体系

推动城市更新,焕发城市活力,“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此,卢天锡表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顺应新发展阶段的战略考量、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战略抓手、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加快构建城市更新工作体系,系统推进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变。”

城市更新内容包括完善城市空间结构、修复城市生态、改造老旧小区等内容,涉及经济转型、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生态建设、文化传承等方方面面,是一项需要统筹兼顾、内外兼修、协调推进的重大的全局性系统性工程。而目前,各地的城市更新工作仍在积极探索阶段。

为此,卢天锡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城市更新行动方案”,加快构建城市更新工作体系,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支撑。具体为:

一是制定城市更新行动方案。明确城市更新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让城市更新行动“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

二是健全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建议建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城市更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地方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统筹研究城市更新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一套权责明确、运转高效、推进有力的工作机制。

三是拓宽城市更新参与模式。建议出台城市更新扶持政策措施,构建以“更新单元”为基本单位、全方位统筹协调的更新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更多资源投向学校、医院、公园、绿地等公共配套,着力构建“利益共同体”的城市更新模式。

四是加大城市更新支持力度。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城市更新的资金投入力度,分级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对纳库管理的项目,在资金安排、用地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同时,建议整合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涉及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通过设立城市更新发展专项资金、发行城市更新专项债券、鼓励政策性银行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优惠贷款等方式,为城市更新提供资金保障。

为老旧危房 “解危”

制定出台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法律法规

老旧危房如何“解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卢天锡在日常履职中了解到,加强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治理对于保障城市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先后实施了多轮大规模棚户区改造,有效消除了成片危旧房屋安全隐患,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奠定了基础。但因城市危旧房屋点多、面广,隐患排查整治不够彻底,仍有城市危旧房屋倒塌事件发生。

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卢天锡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法律法规,让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治理工作“有法可依”:

一是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主体。建议强化房屋产权人对房屋安全的主体责任,对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内转变为危房的房屋,经专业机构鉴定后确定责任划分。

二是明确危房管理职责分工。建议明确属地政府、房管部门、房屋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业主或使用人的职责,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明确危房鉴定机构要求。建议明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要求,推行资质管理模式,推动鉴定机构监管合法化。

四是明确危房排查治理程序。建议明确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治理主体、方式、流程、经费来源等,对可能构成危险的房屋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居民打通物业服务“堵点”

进一步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楼道垃圾堆积、电梯损坏、违法搭建......日常生活中,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物业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我国多次修订《物业管理条例》。虽然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比原条例更合理、更完善;《民法典》关于“物业服务”的规定也横跨了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奠定了物业管理服务的民事法律基础地位,掀开了物业管理服务法治建设新篇章。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物业服务“堵点”,例如项目承接查验把关不严、业主自治作用发挥不充分等。

为此,卢天锡建议,从以下方面尽快修订完善《物业管理条例》:

一是健全项目承接查验制度。进一步细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条件、建设标准和配套要求,建立商品房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制度,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部门联合对小区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等配套和交付标准等进行综合验收。建立商品房质量保证金制度,破解建设单位履行房屋保修责任不到位难题,避免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

二是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物业管理信用评价体系,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促进物业管理市场规范发展。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措施,便于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有效监管。

三是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加强对开发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建立招投标平台,设立相关罚则,防范前期物业招投标流于形式,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形成物业服务市场良好竞争机制。制定出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范物业服务定价行为。

四是明确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规范业主大会召开程序、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明确业主委员会组织架构、工作职责、管理运行等要求。

五是明确物业管理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民政、公安、价格等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能,推动各职能部门执法进小区,着力解决住宅小区内业主违法经营、噪音扰民、私搭乱建等问题管理不到位、执法不力等问题,形成物业管理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为美丽乡村“添彩”

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村子道路宽阔、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田间地头瓜果飘香、公园广场儿童追逐嬉戏……美丽乡村建设的画卷正在各地农村地区书写。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通过推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等系列措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有效改变以往“农村垃圾靠风刮”的局面,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贡献。但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成分复杂、量多分散、治理战线长,目前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垃圾收运机制不够合理、垃圾处理设施不够完善、垃圾分类标准不够明确等问题。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有利于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降低垃圾转运和处理成本、缓解城市垃圾处理压力。

为此,卢天锡建议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户分类、村收集、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与乡转运、县处理相结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具体为:

一是推动农村垃圾就地减量。针对农村地区厨余垃圾占比高、易腐烂、群众识别度高等特点,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统一管理,建设一批厨余垃圾堆肥、制肥设施,还肥于田,减少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量,减轻农村垃圾统一转运和集中处理压力。

二是探索农村垃圾分类标准。区别于城乡,有针对性地总结“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可持续、具有推广价值”农村垃圾分类方式,形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推进群众源头分类减量、保洁员过程分拣、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各环节高效规范。

三是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农村保洁员工作保障,保障人员、设备配置落到实处,保障保洁员工资待遇经费足额发放。另一方面,通过补贴、奖励等方式,提高保洁员参与垃圾回收的积极性,推动农村保洁员转变为垃圾回收员。

四是提高农村垃圾治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一条“企业专业运营+政府严格监管+群众广泛参与+城乡一体推进”的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治理新模式,引入有实力、有经验、有资质的环保企业参与,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五是加大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资金支持力度,地方财政专项配套支持,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建立“中央补一点、地方筹一点、农户收一点”的经费分担机制,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保障处理设施长效运行。

为打造乡村振兴找准“支点”

实施美丽乡镇建设工程

乡镇是连接城市与农村的重要纽带,是城乡融合发展、城乡要素交流的最前端,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战场。乡镇在乡村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支点作用。但相比于城市和村庄,对乡镇(集镇)建设的支撑相对不足。

为此,卢天锡建议实施美丽乡镇建设工程,把乡镇建设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点,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找准乡镇发展路径。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分类推进,综合乡镇人口、财政、面积,突出乡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前景等因素,对乡镇进行细化分类,更好地指导乡镇结合实际,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形成定位明确、特色鲜明、梯次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是培育乡镇产业支撑。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进一步挖掘农村既有资源,找准发力点,激发农村比较优势和发展活力,推进特色农业与工业、物流、旅游、电商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形成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完善乡镇服务功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好人的问题作为关键,进一步完善乡镇所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乡镇服务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质量,改善乡镇人居环境,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四是提升乡镇治理能力。大力推进乡镇服务管理扩权改革、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站所建设,发挥乡镇服务带动乡村作用。建立健全县域统筹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机制和环境卫生运维机制。探索建立符合乡镇工作特点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乡镇干部培养锻炼,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镇干部队伍。

五是强化乡镇政策保障。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乡镇的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力度,强化对分散在各部门的涉农资金整合,并在基建投资、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给予乡镇支持,鼓励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乡镇建设,着力解决乡镇建设“钱从哪来”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江西省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开展了示范镇、百强中心镇、特色小(城)镇建设等系列工作,大力推进由高质量有特色的小城镇带动周边若干个村庄建设“1+N、镇(乡)带村”模式,让小城镇逐步发展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点。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接下来,我们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不懈的奋进力量,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 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卢天锡对未来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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