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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一体化”治理推动村镇建设品质升级
2021-08-12 22:16:58    作者:赵君利 唐玉祥

村镇建设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高质量实施。

在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当地将村镇建设工作作为重点来抓,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紧盯工程质量不放松,立足全县实际,制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意见,组织全县建筑业企业、建筑工匠加强学习,建立起完善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我们通过‘一体化’治理模式,推动村镇建设品质不断迈上新台阶。”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井绪峰表示。

一个体系 整合建设队伍

技术力量分散薄弱,是长期以来我国村镇建设的短板。

通过广泛论证、征求意见,东阿县创新举措——在各乡镇分别成立村镇建设工程公司,全县共成立17家,整合村镇建设队伍245支、建筑工匠1136人。至此,全县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工程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均由具备资质的公司施工,确立了“乡镇管理机构抓质量监管、县级主管部门抓指导培训”的管理体系,责任分工更加明晰,监管框架更加完善,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监管空白,彻底扭转了以往私搭乱建、质量安全难保障的局面。

两项制度 严把质量关口

针对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随意性强、面广量大、管理粗放等问题,东阿县探索建立了“两登记、两巡查”制度。

据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善伦介绍,当地严格实行审批登记和施工登记制度:项目开工前,由建设方到该县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双方签订工程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委托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公司施工。施工方与建设方签订施工合同,到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登记,从源头上抓好工程监管。项目开工后,村镇建设工程公司专业人员实行全过程、全天候跟踪巡查,现场指导;乡镇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开展日常巡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必要时依法依规处罚。

“全县已经签订工程服务协议和施工合同248份,日常巡查1032人次,整改安全隐患2处。”刘善伦认为,这一制度对村镇建设工程前、中、后全程监控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三级网格 细化监管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东阿县还在不同层级继续细分,初步确立县、乡、村三级监管,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网格体系。“通过这一举措,我们县的村镇建设工程以往监管力量不足、巡查不到位的难题彻底解决了。”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魏庆国说。

县级网格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从安监等机构抽调人员,同时依规聘用第三方机构组成服务队伍,负责指导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镇级网格上,在机构编制框架内,各乡镇设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解决办公场所、人员配备问题,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具体负责本辖域内的监管服务工作。村级网格上,各村设立建设工程安全信息员,负责上报村居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协助乡镇管理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日常巡查。目前,全县共配备相关办公场所32间、办公设备87台(套)、专职工作人员53名;村级配备安全信息员510名。

四个覆盖 实现全面提升

井绪峰表示,通过一系列体制创新、措施落地,东阿县实现了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四个覆盖”——17家村镇建设工程公司实现技术员、安全员配备全覆盖,全部持证上岗;村镇建设工程公司施工前登记备案全覆盖,做到动态掌握本区域内在建工程底数;建筑工匠持有“继续教育合格证”上岗全覆盖,为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了技术保障;村镇建设工程公司为从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解决了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四个覆盖”使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更加明晰,也直接提升了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对东阿县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发挥了明显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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