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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
2021-09-16 14:08:46来源:天津住建网

日前,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

《指导意见》明确了保证保险险种和效力,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承担工程建设活动各方主体,可自主选择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作为建设工程投标、工程款支付、合同履约的保证形式,与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具备同等效力;同时明确了保险公司应当充分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在收到被保险人的书面索赔申请和证明材料后,按照约定理赔期限做出核定,并在规定时限内支付赔偿金。

下一步,天津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宣传,正确引导建筑市场主体投保,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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