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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奋力担当新作为
2022-02-17 20:35:23    作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江西省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围绕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深入开展安置住房逾期交付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十项重点任务,坚持集中调研、制定清单、全面推进、对照查摆、总结提升,坚持“连心”集民意、“同心”聚众力、“暖心”办实事、“贴心”优服务、“齐心”开新局,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党建引领破难题 助圆群众加梯梦

江西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切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困难群众“上下楼难”问题,将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级重点民生项目,省主要领导亲自领衔、高位推动,亲自召开调度会议,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多次深入一线调研督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立即研究部署,制定专项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调研督导,出台配套政策,力促“我为群众办实事”省级重点民生项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顺应群众向往 加强顶层设计

为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经省政府同意,2019年年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确定了“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多方筹资、共同分摊,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管并举、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强化党建引领 共建共治共享

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发挥“红色引擎”作用,建立社区、业委会“两方联动”机制,组织党员、楼栋长、网格员等骨干力量,逐个社区、逐个住宅小区、逐个楼栋单元上门宣传加装电梯政策,征询居民业主加装电梯意愿,建立加装电梯居民意愿台账。“要不要加装电梯”“怎样加装电梯”“加装什么样的电梯”每一步都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居民意见不统一的,由街道、社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原因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搭建居民协商议事平台,妥善化解矛盾问题,全力促成居民业主最大程度达成加装电梯共识。

多方筹集资金 落实支持政策

一是居民协商分摊。业主根据楼层、面积、受益大小等因素,通过协商确定费用分摊比例。二是财政适当奖补。各地均制定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政策,支持群众加装电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三是鼓励单位出资。自行管理的职工住宅,可由产权单位出资安装或由产权单位与居民共同分摊,有条件的单位对已房改的职工住宅加装电梯可给予支持。四是引入社会资本。支持社会资本探索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发展“共享电梯”。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允许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对符合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允许使用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加装电梯新增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补缴地价款,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优化审批程序 加强服务指导

按照“最简便的审批流程、最快速的审批速度、最优质的审批服务”的要求,推动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加装电梯申请报建程序,开辟加装电梯报建审批绿色通道。群众协商统一意见后,就近向所属社区提交申请,由社区代办有关事项,落实“一次性告知”,实现“只跑一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建立“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联合会审机制。制定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案例汇编、操作指南,优选建立电梯施工企业名录库、电梯厂家名录库。动员全省设计单位及从业人员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走进社区服务帮助群众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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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底,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累计完成审批2856台,正在施工1298台,完成加装1045台;与2020年年底相比,累计加装电梯完成审批增加2247台,增加369%,完成加装增加879台,增加529.5%;与2021年5月底相比,累计加装电梯完成审批增加1693台,增加145.6%,完成加装增加661台,增加172.1%。所有县市区均已按要求制定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实现所有县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覆盖,切实解决居民“上下楼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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