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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视角下的美丽县城建设
2022-05-25 21:58:48    作者:彭建东 徐文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与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与此同时,粗放式的规划和建设带来了生态环境恶化、大气污染、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了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于2018年设立了自然资源部,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改革,旨在重建国家重要的生态网络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生态修复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我国粗放化、外延式发展向集约化、内涵式发展转变的重要途径。

县城作为我国重要的行政区划,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空间载体,是承接城市回流人口的重要基地,是直接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微观措施的城乡结合点,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我国县城具有数量多、分布广、自然风景优美的特点,但近年来由于无序扩张和粗放开发,县城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以环境受损为代价的发展方式亟须改变。通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编织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网,是我国县城现阶段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建设美丽县城的重要举措。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主要应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评估先行 全面统筹

生态价值评估是指通过一定的技术和方法,对人们生产和生活所依赖的外部环境的生态服务功能及服务水平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是一种评价生态服务系统现状及其可持续发展状态的工具和手段,为顺利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奠定了重要前提和坚实基础。一般来说,进行生态价值评估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摸清“家底”,充分了解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及生态资源真实价值,为全面统筹各项生态资源和规划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有利于构建完整的生态产业链,深入研究森林、草原等资源的潜在价值,科学评价林草业等生态产业状况及其发展方向。对于需要进行生态修复的区域,规划设计工作要梳理城市发展历程,分析自然肌理和生态本底特征,选取合适的评价因子,构建完整的生态价值评估指标体系,从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和生态敏感性两个方面进行生态价值评估。

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是指根据地理空间格局和自然资源禀赋,对区域生态服务系统的主要功能进行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价,如水源涵养、水质净化、水土保持、雨洪调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再综合考虑各项功能的重要性,划分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等级。生态敏感性评价则是针对如水土流失敏感性、水环境敏感性、生境退化敏感性等生态敏感性特征,进行生态敏感性评价与等级划分。一个全面、客观、准确、科学的价值评估体系既是对城市现状生态特征的总结和概括,更是进行生态功能分级和分区的重要依据。

分区修复 精准管控

生态功能分区是依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及生态环境敏感性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而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是合理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重点内容,是实施区域生态资源精准管控的基础和前提。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应根据生态价值评估结果,结合生态系统受损、退化、服务功能下降的风险,划定生态功能分区,明确各分区主要生态问题。在进行分区时,应遵循“因地制宜、科学分区、精准施策”工作路线。首先,目前我国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尚未成熟,生态修复分区方法还未形成统一标准,通常根据生态安全格局、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以及指标评价法进行分区。我国国土辽阔,不同地域生态环境和地理形态相差较大。因此,应根据修复区域当前的生态服务水平和当地的经济技术条件采取不同的分区方法。其次,在采用不同分区方法时,应构建完整且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山水边界线和行政区划范围,多维度、多层次地对待修复区域进行生态功能划分,提高分区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一般来说,分区结果包括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综合生态功能区等。最后,应依据生态功能分区结果,识别待修复区域的主要生态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管控策略,促进生态修复工作高效推进,共同维护生态平衡。

分类落实 系统修复

在进行生态修复时,要根据总体规划三类空间划定情况,在生态修复分区的基础上,针对问题识别和综合评价结果,对空间进行分类管理和差异化管控,科学落实三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不同空间生态修复的任务重点不同。生态空间应落实“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修复要求,重点关注山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生态系统质量受损问题,消除人为胁迫,提高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农业空间应重点关注农用地的零散布局和农田生态功能退化问题,促进农田生态系统实现健康发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城镇空间应重点关注中心城区、重点镇、工业集中区等区域的生态资源配置不足、生态系统格局失衡问题,完善城镇生态网络,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相比于之前对山体、河流水系等的单一保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更加重视对生态空间格局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要求在规划时打破传统行政边界的局限思维,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观,关注跨空间、跨流域、跨区域的系统性生态问题,构建“点、线、面”层层递进的生态保护网络,全面提高生态服务系统的生态功能和服务质量。

机制保障 动态监管

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下,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重点工程有序推进,重点区域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国家生态安全网络基本形成。但是,生态修复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全过程智慧监管体系有待建设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十分必要。

首先,加强领导,明晰权责。各县级政府部门应成立生态修复领导办公室,负责制定生态修复各项工作的进度安排,明确各阶段生态修复工程任务。相关职能部门和政府应按照分工要求,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其次,政府主导,多方共建。努力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多元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修复新模式,打造多渠道资金来源,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全过程。落实“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居民等积极参与修复工程,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最后,多方协调,智慧管理。建立跨部门、多领域合作的规划工作机制,组建生态、海洋、矿业、林业、土壤、环保、规划、工程管理等多学科生态修复咨询专家组,及时沟通并解决规划实施时出现的具体问题。将生态修复监管系统与智慧城市数据库结合,实现对生态修复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有利于筑牢生态本底、优化空间格局、提升生态功能。坚持“价值评估、分区修复、分类落实、动态监管”工作思路,能够充分发挥国土空间生态资源的价值优势,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共同缔造美丽县城的目的。

彭建东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城市规划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规划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会员、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长期从事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历史遗产保护、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建筑与城市设计实践等方面的科研和教学工作。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多项科研项目及工程实践,并多次获得省部级奖励。在相关研究领域曾发表著作《城市规划设计思维与表达》,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和国际学术会议等平台公开发表科研论文30余篇,指导学生完成的规划设计作品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项。

徐文玉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曾参与《襄阳市高新区总体城市设计与特色风貌专项规划》《南漳县国土空间规划发展战略与产业专题研究》《团风县示范村规划》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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