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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着力提升名城保护制度建设和能力培养
2023-01-13 11:20:07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刘一心

广东佛山作为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责任重大。对此,佛山市近年来着力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设和能力培养,多措并举做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工作。

2015年,佛山在获地方立法权后,即把第一部本地法规定位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上,《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成为广东省第一部获得立法权的设区市制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随后,佛山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精神,紧锣密鼓推进市县区多层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已通过部级专家审查。该规划确定了全市范围内1万多个保护要素,涉及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等具体保护对象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了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

为明确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要素范围、实施主体、专家论证、公示及申报程序等工作要求,佛山市印发《佛山市城市更新中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目前全市已有28个城市更新项目按照程序完成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工作。2023年年初,佛山市启动新一轮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形成佛山市第二批77处历史建筑预保护名录,此外,佛山市组织对古村落进行多轮普查、评估,形成并印发公布217处古村落活化名录。

佛山市建立名城保护对象工作台账,制定《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不定期巡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挂牌和测绘建档工作;联合文广旅体部门对古村落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消防安全保障机制,与消防救援部门、文广旅体部门联合开展辖区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等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或督办通知,督促所在区、镇及时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古村落活化工作是佛山市开展多年的、具有本地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当前,佛山已构建“市级统筹指导、区级协调督促、镇街组织实施、村庄主体建设”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古村落活化升级工作。此外,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佛山市特色古村落一村一品活化升级策划指引》,指导各区做好古村落升级策划工作;制定《佛山市特色古村落活化升级初见成效评分标准》,明确古村落验收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和指导,并联合佛山市文广旅体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古村落验收。同时,相关部门向市政府分年申请核拨配套工作经费,各区、镇街根据项目情况设置相应的配套经费,共同支持和推进古村落活化升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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