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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修订文件
2024-02-19 16:43:57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刘一心

近日,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修订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修订)》(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社区养老托育等建设项目,均可申请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支持群众期盼的民生需求项目建设。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性基金。《通知》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从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与方法、征收程序、减免管理、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明确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通知》征收范围和标准保持稳定,征收对象为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建项目,征收标准、计算方式方法保持不变。为了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通知》在新型产业用地(M0)有关产业用房与工业用地厂房的计费方面,均适用较低的计费基数,减轻产业资金负担,为筑稳产业发展优势起到正向调节作用。

《通知》支持事关群众福祉的民生公益项目建设。与上级有关政策导向保持一致,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校舍安全工程等基础上,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社区养老托育等建设项目纳入减免范围,支持群众期盼的民生需求项目建设。经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符合广州市规划的星光老年之家、老年人福利院、托儿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住区新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同时,主管部门认定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均可依程序申请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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