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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头苦干 勇毅前行 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三)
2022-01-25 22:04:46

关键词:县城绿色低碳建设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加快推进县城“营建要点”落地实施,坚持统筹谋划、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研究制定试点方案,遴选有代表性的试点县,加强技术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切实转变县城开发建设方式,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县城高质量发展。

统筹研究部署 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听取工作汇报,明确支持开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工作,并责成省政府研究室专题研究落实举措。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听取试点工作方案和落实情况汇报,就推进路径、金融支持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省政府研究室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具体落实举措,明确了示范引领、逐步推广的实施路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召开座谈会,深入研究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理念要求和落实措施,明确建立“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源整合、资金聚焦”的工作机制,由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提供信贷支持,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共同推动试点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拟的山西省《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确定2021年开展试点项目建设,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25年,试点县形成绿色低碳发展产业集群,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升,为全省县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典型经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专班,积极对接科技、工信等14个省直部门,协商细化工作任务,联合出台《山西省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山西实际,细化提出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提高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严格县城建设管控、提升县城特色风貌、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培育绿色生活方式、保护传承历史文化7项具体试点任务,指导试点工作。

全面摸底调查 科学确定试点县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36名技术人员,用时40余天,召开座谈会16次,实地调研9县,查阅大量资料,对全省80个县城的发展水平和建设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摸底,建立全省县城建设基本数据库。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摸底掌握的信息和各地申报情况,综合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地理条件,突出山西历史文化资源禀赋,确定了5个具有代表性且各具特色的县率先开展试点。沁源县生态基底好,森林覆盖率超过56.7%,是全国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神池县地处雁门关农牧带,耕地资源丰富,绿色发展潜力大;灵丘县紧邻首都经济圈,区位优势明显,具有依托特色农业发展全域旅游的良好基础;兴县是峡谷带状城镇的典型代表,工业化水平高,经济条件好;曲沃县地形以平原和丘陵为主,拥有古晋国丰富历史文化资源,人口集聚度高。

强化部门协同 加大资金和技术服务支持力度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有关院校密切合作,建立政府部门牵头、金融机构参与、技术力量保障、试点县具体落实的协同推进机制,推进试点工作开展。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多次对接沟通,专题研究融资支持事宜,拓展资金投入渠道。各试点县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将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纳入“十四五”重点建设任务,积极推进落实。

从2022年厅内经费中安排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试点项目建设。组织试点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国家开发银行和有关企业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分析项目运行、资金需求等情况,探索融资模式,提出“特许经营+成本补贴”融资模式和全要素统筹一体化模式。

组织有关高校、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技术骨干,建立50余名专家组成的省级专家库,成立现场技术指导组,负责与试点县1对1开展技术帮扶。组织专家赴试点县逐一开展实地调研指导,深入了解试点县绿色低碳建设相关工作基础,查找制约县城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任务、实施机制等建议,形成调研报告。组织编制《山西省绿色低碳县城建设规划编制指南》,从绿色低碳产业、县城生态安全格局等11个方面,明确了县城绿色低碳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

以县级为主体 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实施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国家、省、市、县四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有关专家现场交流。召开工作部署暨培训会,对试点县分管县长、相关部门负责人讲解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各项要求,研究支持推动项目落地的具体措施。

5个试点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县城建设密度、强度、建筑高度控制的有关要求,制定相关规定,强化县城建设管控。沁源县明确县城五级开发强度分区,严格管控中高以上开发强度建设审批,高开发强度区主要提供集中居住功能,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下,容积率控制在1.8~2.0之间;中高开发强度区主要提供集中居住和高等级文化、商业等公共服务功能,建筑高度控制在27米以下,容积率控制在1.5~1.8之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指导试点县认真梳理试点项目,按照“服务整体目标、充分整合资源、收益整体平衡”的原则逐项筛选,建立了首批试点项目库。5个试点县初步确定了49个实施项目,总投资约25.5亿元。兴县重点围绕旧区整治和新区建设,分期推动实施蔚汾河河道治理、市民健身广场建设等9个绿色基础设施类项目,着力打造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县城环境,总投资约9亿元。神池县重点围绕脱贫县补齐设施短板,分期推动实施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改造、森林公园建设等8个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类项目,持续完善县城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总投资约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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