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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城市 拒绝“看海”
——专访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晋
2022-01-26 22:23:27    作者:杨梦晗

杨梦晗

美丽城市,理应“韧性”!早在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明确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继续抓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尽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经验成熟后及时总结宣传、有效推开。2021年4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了海绵城市建设对于治理城市内涝、预防“城市看海”的重要性。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相关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发文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并于2021年6月2日公示了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名单。这意味着我国的海绵城市建设从局部试点正式进入到系统化全域推进示范阶段。如何更好地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无疑是建设美丽城市乃至美丽中国的关键,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坚持先行先试,全面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此,本报记者日前独家专访了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晋。

《中国建设报》: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理念,需要跨部门跨领域跨专业合作,也因此被业界喻为“一把手”工程。苏州市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采用了哪些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效?

王晋:

苏州市自2016年成为江苏省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贯彻先行先试、全域推进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体制机制、技术创新、示范引领、系统建设及产业发展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聚焦“1+4+6”(1个中心城区,构建保护水文化核心体系;4个县级市,打造各具特色的生态延伸格局;6个区,形成人水和谐的宜居布局)全域推广,按照“统筹布局、系统建设、因城施策、因地制宜”的推进策略,构建了从规划到运行管护的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体系,打造海绵城市建设“一条线”、效果“一张图”,逐步形成了一系列保障机制,助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高效开展。

ImageFetcher (5).jpg苏州市海绵城市研究院成立仪式现场

第一,建立了全主体参与的长效推进机制,形成了“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市、区、镇三级推进机制,通过海绵进校园、进社区等常态化科普宣传,打造特色课程、生态社区,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海绵城市。第二,建立了全方位保障的政策法规机制,自2016年以来,苏州市先后印发了7项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政策法规,相关部门制定了30余项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全流程管控制度,确保全域推进海绵城市有章可循。第三,建立了全层次覆盖的规划引领机制,制定了宏观、中观、微观三级海绵城市规划体系。第四,建立了全流程监管的项目管控机制,已发布的《苏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规定了全流程管控要求,明确了部门职责,并将海绵城市专项方案审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联审系统。第五,制定了全要素统筹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苏州市将海绵城市建设综合评价指标纳入高质量考核体系,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评选,并将评选结果纳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激发企业参与动力。

截至2021年年底,苏州市已建成并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7.05%,其中苏州市区已建成并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127.38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26.46%,年度新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为97.29%。

《中国建设报》:规划引领,是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前提。截至目前,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在规划层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效?

王晋:

苏州市坚持系统谋划、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建立了宏观、中观、微观三级海绵城市规划体系。宏观层面,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定位,修编了《苏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35》《苏州市城市防洪排涝专项规划2035》《苏州市海绵绿地系统规划》等市级相关规划。中观层面,按照《苏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统一要求,四个县级市及六个区结合自身特点和需求,全部完成上述规划的延伸,实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全覆盖,其中《昆山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入选全国范本。微观层面,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和细化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海绵城市的目标、指标和要求,结合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约束性控制指标,因地制宜地明确各地块及道路的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

《中国建设报》:海绵城市,标准先行。苏州市在系统化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制订了哪些标准?如何确保标准本身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

王晋:

苏州市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始终秉持“精细化、精准化、精致化、精品化”的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和城市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国家重大水专项、省市科研成果本地化应用优势,不断创新技术研究,坚持广泛调研、先行先试、专家研讨,及时总结技术经验,发布了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系列指导丛书,形成了从规划到建设、养护全流程闭合技术体系,指导苏州海绵城市建设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ImageFetcher (6).jpg结合小游园建设,在斜河浜管网末端建设生态净化系统

截至目前,已发布《苏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与审查要点》《苏州市海绵城市设施施工和验收指南》《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系列、《苏州市海绵设施运行养护技术指南》等涵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养护等全流程技术导则共10册,逐步建立和完善技术体系,形成海绵城市建设“苏州标准”。

《中国建设报》: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这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的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重点工作之一,苏州市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落实了哪些“海绵”元素?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哪些?对此有哪些破解之道?

王晋:

苏州市作为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之一,牢牢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精准把控城市突出问题和短板,将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更新工作融合推进。

ImageFetcher (7).jpg海绵城市建设提升社区生态环境品质,图为吴中和风花园小区一角

在城市基础设施更新建设工作中,结合排水系统提标改造等灰色基础设施工程,通过市政道路侧分带、路口旁绿地增设生物滞留池、小微湿地等措施,改变传统的雨水收集排放模式,将雨水通过低影响开发设施截流、过滤、有序转输,进行自然生态处理,降低道路雨水对周围水体的影响、减轻市政排水系统压力。在已建成区域进行的绿色基础设施微更新工作中,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口袋公园、小游园等建设中,比如:通过设计多样化透水铺装,提高居民活动的舒适性;通过增设雨水花园等绿色海绵设施,消纳公园及周边雨水径流,从而削减面源污染。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落实作为“苏州市宜居示范居住区评价办法”的特色项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灰绿结合,将海绵城市建设同建筑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景观园林提升、综合管线治理三项工作“协同推进”。在部分新建及已建城区等待更新区域,重点关注城市防涝问题,以改善提升城市水安全为主要目标,结合城市排水设施的提标改造、防洪设施的完善、道路系统的更新修缮等建设工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在实施城市更新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说易行难,主要难点集中在老旧小区,因其存在建设密度高、绿化率低、地下管线复杂、管护水平不高等客观问题。对此,苏州市在常规推进工作中,拓展老旧小区改造内涵,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组织成立改造项目海绵工作坊,加强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工法的研究和应用。比如:装配式预制透水基础块可实现即铺即走,不影响居民出行;透水钢渣砖和沥青由于空隙及强度远大于其他材料,可减少后期管养成本;碳纤模块系统可以任意切割铺设,让传统下沉式绿地既能实现不下沉的效果,又能实现雨水的收纳和净化,避免了管线埋深不足设施难以落地的问题。在古城保护、历史街区提升工作中,对因风貌保护要求和场地受限、不适宜进行低影响开发的区域,苏州市探索推进历史街区渐进式、小规模海绵化改造和“大分散、小集中、一体化、多样化”的社区公共空间建设。

《中国建设报》:2021年12月8日至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众所周知,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是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高质量建设的关键。苏州市在打造本地特色海绵产业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成效如何?

王晋:

苏州市抢抓海绵城市建设机遇,将培育和发展海绵产业及海绵经济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充分激发市场参与的活力,推动传统产业由中低端制造向人才培训、规划设计、雨水生态收集利用、系统构件制造、新技术新材料研发制造及运营管理维护等海绵全产业链延伸,组建了“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海绵城市研究院,建立海绵城市产业联盟,实现跨区域、跨行业合作共赢,加快了城市向“创新高效型”的转变速度,形成了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咨询、施工、监理、监测、生产等产业链,为苏州市高质量高水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全过程服务。

新材料、新技术、新标准的研究和应用,也是苏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2020年发布的《苏州市钢渣透水混凝土路面应用技术导则》,为苏州市发展钢渣利废型海绵建材产品提供了标准和依据。钢渣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解决了高透水和高强度需求之间的矛盾关系,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目前已在上海、南通等地得到了较好的应用效果;钢渣排水沥青、钢渣透水沥青技术也已在多个项目中开展应用研究。此外,苏州市在建筑废料资源化利用方面,不断推出新型透水建材及基层材料。由此可见,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有效助推了钢铁等传统产业的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中国建设报》:美丽城市,“海绵造”。《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美丽城市评价体系,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请谈谈苏州市在借助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之机推动美丽城市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

王晋:

“云埋虎寺山藏色,月耀娃宫水放光”。苏州市是人民群众在历史进程中不断创造发展的理想人居地。苏州市以建设美丽宜居住区、街区、城镇为载体,正在努力通过整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地下管网升级、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品质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强化系统集成改善,不断提高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宜居性,大力建设文化特色浓郁、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美丽宜居城市。

ImageFetcher (8).jpg系统化海绵措施助力美丽河湖建设,图为吴江纵一河实景

全面提高人居环境质量、降低城市内涝风险、建设宜居水环境、打造人水和谐的高品质体验,是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关键环节和核心任务。而海绵城市属于城市水系统综合管控理念,是统筹解决城市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的绿色途径。因此,苏州市坚持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统领,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积水点消除、河道消劣争优、历史文化街区修复等工程,探索传统街坊型老旧小区改造新模式,推动海绵城市、地下管廊、人防空间等层次化、骨架化、网络化建设,打造宜居城市、绿色城市、安全城市、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

《中国建设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35年,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十四五”期间,苏州市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方面做了哪些谋篇布局?

王晋:

“十四五”期间,苏州市将持续以目标导引和问题导向的双驱动建设思路贯穿全径流管控系统,结合城市建设发展,以海绵城市建设为统领,构建海绵生态格局、全面提升城市御灾能力、精准化提升城市水环境、高质量建设城市宜居环境、智慧化海绵城市全流程管控、高标准推动海绵城市产业发展,实现“高起点、高统合、高品质、高韧性、高敏感、高标准、高效能”七大目标。

从流域区域角度出发,全区域全系统保护城市自然生态格局,推进“两湖一江”生态修复,建设“沿水沿路”绿色廊道,打造沿江国际湿地带和太湖湿地示范区,主动融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构建健康湖荡湿地群;落实太湖流域防洪工程布局,保障京杭运河安全泄洪。

从城市自身发展角度出发,持续深化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群建设,推行“林长制”“河长制”“湖长制”,充分发挥内河雨水调蓄功能;强化内源治理、推行活水循环,全面打好碧水持久战;加快城区河网生态修复,实现城市中心区水质和透明度再提升;加快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匹配并适度超前的防洪排涝体系,形成“两江下泄、三线挡洪、四湖调蓄、多片排涝”的防洪排涝格局;建设高韧性“美丽中国”标杆城市,重点加快建设国家湾区生态涵养区、打造多位一体的海绵主题公园,高标准推进各类建设项目落实海绵城市理念。

从城市基础设施提标升级角度出发,充分协调灰绿设施,开展地下管线体检,提档升级雨水系统,新改建雨污水提升泵站,全面提升城市排水能力,继续开展提质增效,推进污水管网系统建设,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厂区互联互通,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深度处理;进一步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加固包围圈堤防,整治涝水外排通道;持续推进地下空间建设,实施以狮山广场、地铁换乘站为代表的地下空间+海绵城市建设。

从建管结合角度出发,在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监测系统的基础上,拓展时间和空间维度,将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纳入统一的管理平台,基于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探索“建筑信息模型+海绵”全生命周期管理集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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