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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面规范立法起草程序 提升立法技术水平 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2022-10-17 09:37:20    作者:李根芽 雷廷宇

为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立法质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推动解决地方立法质量不高问题省级示范工作,主动融入立法程序,制定项目申报、调研论证、草案拟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其在立法工作中的依托作用,规范起草程序、提高立法技术水平。

明确程序规定规范起草程序

制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从立法项目确定到文件清理、从内部职责分工到外部合作协同,对全流程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保障了立法工作的严谨和起草质量。具体做法包括:

在立法项目确定阶段,要求立法项目必须经过立项建议、建议初审、优先立项、项目审定等环节,将立法项目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作为主要指标,确保立法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在立法调研阶段,规定了调研项目、制定项目的调研重点、调研方式及程序,明确了实地调研、征集行业内部意见以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内容、方式及程序,防止了调研工作走过场,确保了立法调研的针对性。

在立法起草阶段,对起草主体确定、专家参与方式、起草进度安排、征求意见程序、草案起草以及草案审查进行了详细规定,既明确了主体责任又明确了必经程序,以制度机制保障了草案起草的规范,避免了草案起草的随意性和主体责任的不确定性。

同时,《程序规定》对解读文本、开展宣传培训和组织文件清理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

制定技术指引 夯实立法基础

立法起草体例、遣词造句、名称表述、结构条文等都是立法的基本功,技术过关是一部好的立法草案的基本要求。

围绕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立法条文更加符合“法言法语”要求,梳理汇总了全国人大、省人大等立法机关相关立法技术规范、规定、解释等,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立法起草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技术指引》),从规范立法起草的体例设计到立法用语精准表述进行了规定,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名称表述、结构体例、条文表述、立法通用词语、修改和废止作出系统梳理。

《技术指引》还立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实际,对地方立法中常用的住房与房地产业、工程建设与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以及城市管理执法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有词汇进行系统归纳,进一步统一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立法起草的规范用语表述,提高地方立法技术水平。

出台系列成果 得到各界肯定

按照《程序规定》和《技术指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完成《四川省传统村落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修正)》《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立法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攀枝花、凉山、乐山、遂宁等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考《程序规定》和《技术指引》,有序推进了相关立法项目实施,制定出台系列立法成果。随着这些立法成果的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加完善的法治基础。

《程序规定》和《技术指引》的制定实施,通过严格立法工作程序、遵循技术规范,进一步落实科学民主依法立法要求,为地方规范开展立法调研起草工作提供重要指导,有效解决部分地方对立法工作程序不熟悉、调研论证随意性较大、条文表述不规范以及立法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为促进立法草案高质量起草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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